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被继承人死亡的时间如何确定?

发布日期:2015-03-13 | 作者:曹司琪 | 浏览: 955
被继承人死亡的时间如何确定?《继承法》第二条规定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,那么被继承人死亡的时间如何确定呢?一、被继承人自然死亡。在我国司法实践中,一般以呼吸停止和心脏搏动停止为生理死亡的时间。具体而言,自然死亡时继承开始时间可按以下情况确

    一、被继承人自然死亡。在我国司法实践中,一般以呼吸停止和心脏搏动停止为生理死亡的时间。具体而言,自然死亡时继承开始时间可按以下情况确定:1.医院死亡证书中记载自然人死亡时间的,以死亡证书中记载的为准;2.户籍登记册中记载自然人死亡时间的,应当以户籍登记的为准;3.死亡证书与户籍登记册的记载不一致的,应当以死亡证书为准;4.继承人对被继承人的死亡时间有争议的,应当以人民法院查证的时间为准。

     二、被继承人被宣告死亡。人民法院判决宣告之日为失踪人死亡时间。但是,如果在判决中已经确定了失踪人死亡时间的,应当以判决书确定的死亡时间为被继承人的死亡时间。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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